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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员注册注意事项
1.本会员栏目为中国空气动力学会会员专用,并非网站会员,所以请不希望加入本学会的网友不必随意注
  册。
2.欲申请成为中国空气动力学会会员,请参阅中国空气动力学会章程第三章(如下)。
3.如果您已经是中国空气动力学会会员,请将您的会员资料E-mail给我们,我们在审核您的会员有效性后
  将通过 E-mail通知您的用户名和密码,届时您将可以登录中国空气动力学会网站,享受网站为您提供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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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空气动力学会章程第三章的规定:
第七条 本会会员有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。
第八条 凡拥护本会章程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均可申请为本会个人会员。
(一) 在空气动力学领域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工程师、讲师、助理研究员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;
(二) 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科技人员;
(三) 高等院校本科毕业,在研究、教学、生产、组织管理部门从事空气动力科学技术工作五年以上,具有一定 学术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者;虽非高等院校本科毕业,但已具有相当于本条规定的学术水平和工作经验的 从事空气动力学领域工作的科技人员和技术革新者;
(四) 热心于空气动力学事业,积极支持本会工作的企业、事业等单位从事有关科技管理和科技发展的人员。
第九条 和本会及所属专业委员会活动有关,具有一定空气动力学科技力量的企业事业单位,研究设计部门,大专 院校,以及依法成立的学术群众团体,凡拥护本会章程,支持本会活动,均可申请作为本会团体会员。
第十条 申请入会的程序
(一) 个人申请入会者,须提交入会申请书,由本会会员介绍或单位推荐,经理事会讨论通过,可成为本会会 员,并发给会员证;
(二) 凡从事空气动力学工作的著名科学家、教授、研究员、工程师和科技工作者,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,可 由本会直接聘请为会员;
(三) 根据需要,经理事会通过,报请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批准,可聘请国外著名的空气动力学工作 者为名誉会员;
(四) 团体会员入会,由团体单位向学会提出申请或由学会直接发展,经常务理事会讨论批淮,被批准接纳的团 体会员由本会发给统一的团体会员证书,团体会员应指派一位代表,参与学会的有关活动。
第十一条 会员的权利:
(一)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;
(三)优惠取得本会的刊物和学术资料;
(四)对本会工作有批评、建议和监督权;
(五)有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权。
第十二条 会员的义务:
(一)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;
(二)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(三)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,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;
(四)关心我国空气动力学事业的发展,积极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;
(五)按规定交纳会费。
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时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如果会员不能按规定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,1 年后予以通知,无反应者则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;凡触犯刑律,被剥夺政 治权利者,其会员资格自动取消。
第十五条 凡对本专业科学技术和本会有重大贡献的理事长、理事、会员,经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通过,可授予名誉 理事长、名誉理事和名誉会员的称号。

表格填写及会费邮寄:
网上注册不能替代入会申请书填写,申请书请下载后先用WinZip解压缩,然后用 Word 打开。填写打印盖章 后并一寸照片两张寄至我会秘书处。
下载地址:团体会员申请表  个人会员申请表  中国空气动力学会发展团体会员的函
北京海淀区学院路37号国家计算流体力学实验室;邮编:100083;电话(传真):82317341;
电子邮箱: w2017@tom.commenglin326@sohu.com; 联系人:刘金合、孟琳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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